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13:13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我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所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高校积极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不断夯实育人根基,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强发展动能,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高校力量。
(二)工作原则
——服务发展急需。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化学科专业建设与国家战略急需和重庆产业发展的适配度、贡献度,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推动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专业建设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基础学科和新工科、新医科本科专业点占比进一步提高;建好3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500个左右市级一流专业点;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紧扣“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50个左右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与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良好匹配,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有力支撑“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突破跃升,建成高等教育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科专业统筹管理
1.加大学科专业宏观调控。市教委及有关行业部门加强我市高校学科专业统筹,指导相关高校做好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避免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促进全市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重庆市学位委员会统筹力度,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到2025年,原则上各高校优化调整本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
2.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引导高校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迭代和新建工作。将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把专业发展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
3.加快学科专业协同联动。强化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建设。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定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反馈预警及人才使用情况评价,适时发布我市有关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需求,对人才需求趋少的行业产业进行学科专业预警。市教委积极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发布年度专业设置指南,及时公布我市优先发展和暂缓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
(二)改进学科专业设置工作
4.健全学科专业设置制度。落实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和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高校申请备案(审批)专业须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及时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对高校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处理。
5.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引。落实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夯实基础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高校增设数理化生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加强应用学科建设,重点布局建设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提高理工农医类在校生比例,加快专业学位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支持新增集成电路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新兴交叉领域学位授权点。鼓励高校增设一批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新工科、新医科特设专业,争取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6.强化学科专业标准应用。落实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高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引导高校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兜住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底线,依据标准和人才培养实际动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开展新增专业备案材料、公示期间所提意见、高校研究处理情况等形式审核工作,确保专业设置科学规范。
(三)推动学科专业迭代升级
7.深化新工科建设。适应产业发展趋势,服务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加大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学科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8.加强新医科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方位改造升级现有医学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中医药学院等高校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医科与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X+医学”等新兴学科专业。
9.推进新农科建设。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推进西南大学等高校农林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主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服务支撑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设生物育种、智慧耕地、种子科学与工程、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支持高校积极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涉农学科专业。鼓励高校加强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
10.加快新文科建设。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支持西南大学等高校高标准建设中希文明互鉴中心等智库研究机构。支持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高校开展“法学+”“外语+”“艺术+”跨校人才培养。支持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等高校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积极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关键语种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主动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
11.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引导高校增设天文学等紧缺理科学科专业。精准推动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重庆医科大学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8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推进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建设,构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格局。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适应“强化基础、重视应用、特色培养”要求,分类推进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支持重庆大学等高校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拓宽基础学科应用面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培养体系,探索设置“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支持重庆大学曙光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持续建设11个市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四)提升学科专业建设质量
12.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梯次发展,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和市“双一流”建设高校三个层次,制定完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集中优势资源,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急需和重庆产业发展,搭建重大平台,承担重大项目,作出重大贡献。全力打造一批“高峰”“高原”学科。实施一流学科攀登计划,紧扣“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做强特色、放大优势,支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重庆师范大学数学,重庆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四川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等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建设。
13.深入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深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我市专业建设“六大行动”,依据《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南》,建好建强30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类分层深化国家级和市级一流专业建设,指导和规范全市普通本科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再深化、再突破、再出发,引领带动全市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全面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引导高校围绕一流专业组建专业集群,开展主辅修、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等培养,增加专业的聚集度,增强专业建设的厚度和梯度,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14.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质量监测。完善全市专业质量监测体系,成立全市普通本科高校专业质量监测中心,依托信息化手段,采用“定量+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普通本科高校试点开展专业建设质量监测,定期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科学合理运用监测结果,建立专业“灰名单”制度。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核验。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评工作,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整体情况、分专业建设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质量水平。
(五)增强学科专业服务能力
15.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落实“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引导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领军企业、重点院所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完备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支持高校全面提升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在拔尖学生超常规选拔、本硕博贯通培养、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和长周期评价等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支持高校结合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企业重点科技项目,按照学科方向与技术难易程度构建学科交叉、分级植入的科研训练项目库,不断提升学生创新能力。
16.加强专业学院建设。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建设5个左右市级未来技术学院,积极申报国家级未来技术学院。引导高校围绕重庆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区县主导产业,按照“进园区、到区县、驻企业”的合作模式,建设5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重庆邮电大学工业互联网学院、重庆理工大学新能源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建设国家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支持高校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积极申报建设示范性集成电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密码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组织学院、智慧轨道交通学院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专业性(行业特色型)高校进一步提高特色化办学水平。
17.开展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对接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3大主导产业集群,依托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建设相关学科专业集群;对接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软件信息服务3大支柱产业集群,依托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建设相关学科专业集群;对接新型显示等6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培育壮大卫星互联网等18个“新星”产业集群,依托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建设相关学科专业集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强化全市普通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监测评价和政策保障工作,将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成效纳入市属高校事业发展考核指标,定期开展方案落实工作督导。发挥全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做好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的指导与咨询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学科专业条件和内涵建设。要立足经济社会需求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律,根据国家改革方案和市级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本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市属各高校方案于2024年1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教委备案。各高校要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新设置学科专业条件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对未达到条件的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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